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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意见》的通知 |
发表日期:2008-11-6 8:40:46 浏览次数: |
各市标准定额站(造价管理处、办):
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鲁建标字[2008]26号)文件工作安排,省标准定额站将于11月10日起对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情况进行抽检。现将《2008年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望各市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积极配合省检查组做好本次检查工作。 二○○八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
2008年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意见 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鲁建标字[2008]26号)文件要求,为严肃、认真地做好省里对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提出工作意见如下:
一、检查的范围 2008年6月30日前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在我省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企业及分支机构。 二、检查的依据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50号)及《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山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证书管理办法》、《山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变更事项管理制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跨地区承接业务备案制度》的要求,依法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标准情况、职业道德、质量控制和执业质量开展行业检查工作。 三、检查的内容 依照《关于开展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鲁建标字[2008]26号)提出的检查内容,重点检查以下情况: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现状是否满足相应的资质标准条件;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是否设立分支机构及分支机构的经营管理情况; (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是否按照国家、省发布的计价依据及有关规定进行执业; (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执业行为是否客观公正,咨询合同是否规范、咨询成果质量控制等情况; (五)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内部制度建设情况; (六)省检查组认为应了解、咨询的其他内容。 四、检查的方法 (一)省里下发《2008年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意见》,各市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二)省检查组听取各市检查情况报告;省检查组说明本次检查的意义、内容、方式、重点等,在各市前期检查、总结的基础上,随机确定重点抽查企业名单; (三)省检查组对重点抽查的企业进行实地检查,听取被检查企业负责人情况汇报,查阅相关材料; (四)省检查组填写检查情况统计表(详见附表),汇总检查情况,归纳检查发现的问题并研究、提出改进意见与建议,形成检查结果报告,对优秀企业好的做法、管理制度、经验等进行总结推广,对较差的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通报批评、直至依法注销造价咨询资质。 五、检查工作的组织 由省标准定额站组织抽调部分专家组成4个检查工作组,分赴各市进行检查。 第一组:济南、泰安、德州、聊城 第二组:青岛、东营、滨州、莱芜 第三组:淄博、潍坊、烟台、威海 第四组:济宁、临沂、枣庄、菏泽、日照 六、检查结果的处理 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情况监督检查结果处理包括: (一)省标准定额站根据各检查小组的检查报告及整改方案等资料,对存在问题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别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存在的一般性问题,由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监督其在规定时间内规范整改; 对存在问题较多,且性质严重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由省里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二)检查工作结束后,省里将对本年度的执业情况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总结,以利于完善下一年度的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同时,对优秀企业进行表彰,其好的方法和经验进行总结、推广,以提升我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整体素质。 七、工作要求 (一)检查人员应当保持客观性和独立性。 (二)检查小组在检查不同的企业时,应当遵循一致性原则,保持检查方式方法和判断标准的一致性,以确保监督检查的公正性。 (三)检查小组要认真负责、明确分工,认真做好记录,对发现的问题注意取证齐全,保证检查结果真实准确,按时完成该项工作。 八、检查时间 执业情况监督检查工作自11月10日开始,11月底结束。 二○○八年十一月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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