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表日期:2009-10-16 9:56:28 浏览次数:

 

关于2008年度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检查情况的

 

通报

 

各市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全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管理,按照《2008年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各市对2008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省里开展了有针对性的重点抽查。现将检查、抽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检查的总体情况
  这次检查的重点是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条件达标情况、执业质量情况、制度建设、分支机构设立及技术档案建立、归档情况等。检查自20087月开始启动,各市认真组织本市造价咨询企业进行自查,并对其资质条件和执业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检查655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并按时向省里上报了检查情况报告。省标准定额站于200811月份,分4个检查组对全省17市造价咨询企业执业情况进行了重点抽查,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共抽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163家,占全省造价咨询企业的25%,其中合格企业86家,基本合格企业24家,整改企业39家,注销企业14家。
  从检查情况看,我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在行业规模、行业自律、执业范围的拓展、咨询质量、企业制度建设,以及从业人员素质、业务水平等方面都有明显提高。大部分咨询企业能够达到规定的资质标准条件,专职专业人员齐备,执业行为规范;能够为专业人员正常缴纳保险,切实保障了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对稳定人才,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大部分企业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做到公平、公正、合理;能够积极拓宽服务领域,在项目经济评价、投资估算、工程索赔和司法鉴定等业务开展方面都有所突破;能够认真按照造价咨询业务操作规程开展咨询业务,质量控制流程和三级复核制度贯彻较好;能够按照档案整理要求整理档案资料,多数企业档案装订趋于规范,造价咨询质量和档案管理水平与以往相比有大幅度提升;大部分企业能够做到行业自律,没有发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多数企业注重规范化管理,制定了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在企业内部倡导文明执业,建立诚信执业奖惩制度,用制度约束行为,规范管理;多数企业办公场所宽敞明亮,办公设备现代化,有的企业还实现了企业内部无纸化办公,建立了企业内部网站,实现了业务资料共享,使档案管理上了新台阶。

  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通过检查发现部分造价咨询企业在资质标准条件、分支机构设立、档案管理、咨询合同、质量控制、咨询成果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资质标准条件方面
  1、部分企业工程造价专职专业人员人数达不到资质标准条件,企业人员流动过于频繁,缺乏经验丰富的技术骨干,严重影响正常业务和企业稳定发展。
  2、个别企业存在造价师、造价员空挂名不执业的现象,以及造价专职专业人员临时聘用的现象。
  3、个别企业未与聘用专职专业人员签定劳动合同或签定的不规范;未与专职专业人员签定人事代理合同;部分企业为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不齐全。
  4、个别企业未及时办理资质变更。 
  (二)档案管理、咨询合同、质量控制、咨询成果方面
  1、从各企业咨询台帐和抽调的档案可以看出,自清单计价实施以来,清单计价普及率仍有待提高,还有部分国有投资工程仍沿用老定额。
  2、咨询合同签订不规范,有的合同条款要素不全,有的合同只盖章不签字或只签字不盖章。
  3、部分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执业人员仍没有充分认识到咨询报告三级复核的重要性,致使三级复核制度流于形式。
  4、个别企业存在借用外单位人员印章行为,或者干脆长期借用外单位人员在本企业从事造价编审工作,且还在咨询成果上签章;个别企业编审人员没有及时变更到位,按照规定没有资格出具审核报告。
  5、存在咨询档案材料不完整现象。个别企业档案资料没有签发稿件的底稿,或企业档案资料整理不及时,不符合归档要求;档案装订仍不够规范,不便于事后档案查阅;结算书上没有委托单位的盖章,无法体现是否为最终审核成果;档案里没有工程造价咨询质量评价意见,看不出业主满意度和信誉程度,或者评价意见表没有委托单位盖章,有的意见表签章日期甚至早于报告书签发日期;有的档案存档资料严重缺项,找不到招标文件、计价手册、图纸答疑和图纸变更、一些签证文件等,审核依据不够充分。
  (三)其他方面
  1、收费标准难以落实。由企业间的相互压价、关系市场等不规范行为引起的造价咨询行业收费较低的情况仍然存在,甚至存在恶意压低收费标准现象,扰乱造价咨询市场秩序。个别地市存在行政干预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等情况,至使保护咨询各方权益的收费标准难以落实,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行业的健康发展。
  2、造价咨询企业数量较多,市场竞争激烈,导致个别企业一味迎合委托方意见,有失咨询企业的独立、客观、公正原则;有些企业承接的业务量少、业务规模小,从而导致人员收入少,流动大,对造价行业市场有较大影响。
  3、多资质企业存在业务发展不均衡现象,尤其是一些有监理、招标资质的企业,在造价咨询业务发展方面与专营造价咨询企业相比差距较大。
  4、存在部门垄断市场现象。目前部分地市的相关部门相继出台文件、规定,对国家、地方政府预算内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从不同的角度履行部门的管理职能,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审计,其工程造价结算的审查成了各方关注的焦点,存在指定审查单位进行审查的情况,存在部门垄断现象,放大了对政府投资资金管理的内涵,不符合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服务社会化,公开化的性质。
  5、不具备资质标准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以分支机构的名义挂靠外地咨询企业,存在人员不到位、经营和管理混乱现象,扰乱了咨询市场。
  6、省内咨询企业或省外咨询企业跨区域承接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在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或省工程造价主管部门进行工程项目备案制度落实情况不好,使省市两级造价管理机构不能及时掌握造价咨询市场的动态。
  7、存在企业之间、不同地域之间造价咨询企业的发展状况不均衡现象。由于不同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千差万别,企业本身承接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能力、开发市场的能力、执业质量的优劣和企业发展理念不同,以及当地造价管理机构的管理力度不一等多方面原因,使得企业发展快慢不均。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针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各级管理部门、各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原因,积极采取整改措施,下大力气予以解决。对在企业资质标准条件、执业质量、制度规范和诚信执业等方面存在问题的企业,将由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下发补正通知书及整改通知书。
  (一)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各市要对照这次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积极研究对策加以解决。对《2008年度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情况抽查结果》中涉及企业存在的问题,按照补正通知书、整改通知书的具体要求,认真督促企业及时完成整改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资质管理
  一是省、市要严把资质行政许可关,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二是对已取得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要加强日常管理,对不符合部令资质标准条件和要求的企业,省里将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整改、注销;三是对未取得资质而进行造价咨询活动的企业(包括分支机构)、个人加强监督管理,通过检查、处罚等手段引导其按照部令要求规范执业;四是省、市造价管理机构应加强对企业跨地区执业备案的管理 ;五是落实"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办法",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维护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秩序,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发展;六是从行业自律的角度下工夫,加强造价咨询行业规范化管理;七是各市应积极收集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及时上报省造价管理部门,对条件成熟的经验和做法,将由省造价管理机构总结、出台有效的制度或办法在全省推广。
  (三)引导企业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培养行业龙头企业
  一是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素质,通过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专业水平,拓宽知识面;二是加强专业人员管理,控制专业人员盲目流动;三是引导企业提高自身竞争力,鼓励企业加强内部管理与合作,推行项目管理,合理配备专业人员设立项目部,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培养以技术骨干为核心的咨询项目团队,打造企业品牌,从而提高市场竞争力,求得持续发展;四是帮助企业进一步拓宽业务范围以适应社会需求,在政策法规方面为企业在开拓全过程造价控制、投资估算、可行性研究、项目经济评价等领域给予支持;五是积极组织造价咨询企业开展行业内部交流,交流好的经验做法,促进企业共同进步。
  (四)增强咨询质量意识,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咨询行为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确保咨询质量,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才能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各企业要大力宣传确保咨询质量的重要性,要加强教育,提高认识,增强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使全体从业人员养成人人讲质量,事事讲质量的良好作风;要建立切实可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三级复核制度。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咨询行为是确保工程造价咨询质量的重要环节,要认真执行省、市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管理规定和要求,结合本企业的实际,制订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并落到实处。
  (五)加强咨询合同、档案管理
  各咨询企业要进一步健全咨询合同签定、档案管理制度,切实把咨询合同签定、档案管理作为日常重要工作来抓,要学习和借鉴其他企业好的经验和做法,将咨询合同签定和咨询成果档案规范化。
  (六)完善造价咨询行业执业制度、执业行为准则等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检查过程中收集到的有利于造价咨询市场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省里今年将进一步补充完善有关管理制度、办法。

                                 二○○九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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