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贴项目

济南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贴项目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84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济政发〔2019〕11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济政发〔2014〕1号)及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市中区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市中政发〔2011〕14号)文件精神,结合济南市市中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际情况,严格执行居民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发放流程,坚持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提高群众对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认知度及参保积极性,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顺利实施,实现业务操作规范、方便、快捷,进一步健全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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