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水质净化一厂与水质净化二厂连通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2019-7-29 8:28:35  来源: 浏览:

一、招标条件

济南市水质净化一厂与水质净化二厂连通工程项目已经由济南市小清河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指挥部以济清治字〔2019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济南市排水服务中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英大招投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提高污水处理厂的利用效率,充分利用各座污水厂的处理能力,降低水厂检修时污水溢流河道的风险,缓解水质净化一厂运行压力,实现水质净化一二厂间水量调配,计划组织实施济南市水质净化一厂与水质净化二厂连通工程项目。

(二)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济南市水质净化一厂与水质净化二厂连通工程项目全过程、验收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工程投资约:7240万元。

本项目不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及投标报名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监理甲级或监理综合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不兼职其他建设工程项目。

4.投标人自201611日至今具有类似工程项目监理业绩。

5.投标人自201611日至今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盖公司公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报告中被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6.根据《山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 (省政府令第80),投标人近三年因违法经营受到2万元及以上罚款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报名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729日至201982日,每日上午09:0011:30,下午1:0016:30,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企业自查承诺及网站截图、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到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街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B5楼报名。(节假日报名地点:济南市舜耕路8-2号山东英大招投标有限公司三楼办公室  联系人:赵旭麟 13964093006

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四、招标文件获取

(一)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另行通知。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

济南市舜耕路8-2号山东英大招投标有限公司三楼办公室。

五、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济南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采购与招标网等相关媒体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济南市排水服务中心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31-86010707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英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晓帅、赵旭麟

联系电话:0531-67897170

地址:济南市舜耕路8-2号三楼办公室

邮箱:ydtc201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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